考研政治思修与法基知识点:宪法的特征原则
考研政治思修与法基知识点:宪法的特征原则 宪法的特征 1.在内容上,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。诸如国家的性质、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、国家的基本国策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、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,都在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。 2.在效力上,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。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,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,不得与宪法相抵触。 3.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,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。一方面,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,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,而并非普通的立法机关。另一方面,通过、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,往往严于普通法律。例如,我国宪法的修改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/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,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/3以上的多数通过,而普通法律则只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。 2宪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: 1.确认和规范国家权力,规定国家权力的归属,规定国家权力的职责分工、权力行使的方式和程序; 2.确认国家制度,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,规定国家的基本经济政治制度; 3.确认和规范公民基本权力和义务,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,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; 4.维护国家法制统一,所有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,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的。 3宪法的基本原则 1.党的领导原则。 2.人民主权原则。 3.人权保障原则。 4.法治原则。 5.民主集中制原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