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考研刑法经典案例分析详解:数罪并罚

匿名 2019-03-09 12:25:28 热度:
杨某、李某曾于1999年12月共同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。此案一直未被破获。2000年2 月,杨某因盗窃被依法逮捕。与此同时,李某因伤害他人被拘留。杨某在看守所见 到了李某,心想如果李某先交待以前的抢劫致人死亡的罪行,自己就要被从重处罚。 为争取从轻处理。杨某主动交待了与李某合伙抢劫致人死亡的罪行。杨某交待这一 罪行之前,司法机关并未掌握杨的罪证,也未怀疑杨某作案。

[问题] 对杨某应如何定罪量刑?

[分析]

(1)杨某先后犯有抢劫罪和盗窃罪,依法应当数罪并罚。(2)杨某具有自首情节,应 依法从轻处罚。我国刑法规定,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正在服刑 的罪犯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,以自首论。杨某被羁押后, 主动供出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抢劫犯罪,并且供出了同案犯,符合自首的成立条 件,对其所犯的抢劫罪应当认定为自首,可以从轻、减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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